2021年10月22日下午1點,上海交通大學曆史系趙思淵副教授在曆史學系1130室為我系師生帶來一場題為《明清契約文書研究的多重脈絡:史料解讀與研究議題拓展》的精彩講座。講座由曆史學系黃阿明副教授主持,世界史教研室李海峰教授參加了此次講座。
趙思淵老師的講座從一個直探根本的提問開始:20世紀30年代,契約文書應該很早就有人看到過,可為什麼傅衣淩先生是真正用它來做曆史研究的第一人呢?面對這些新資料,如何利用資料進行研究,這就是傅衣淩先生的眼光的問題了。正如科大衛所說“這是個牛頓和蘋果的故事案例”。以此作為話題,趙老師簡要回顧了明清契約文書研究的學術脈絡,并提出一個新的問題:如今民間文書的整理與出版達到數百萬件,龐大的資料數量是曆史研究的基礎,那麼這些資料數量的擴增是否帶來了新的研究提議和研究方法?
趙老師以一份契約文書作為示範進行解讀,展示不同時代學者的思考。1930年代,以傅衣淩先生為代表的一批學者試圖尋找典章制度,思考租佃關系下“一田二主”乃至“一田三主”的現象如何實現權責合一、中國是否因為不具有歐洲社會财産權的排他性而難以發展這些問題。1980年代,楊國桢先生将土地所有權劃分為處置權、收益權、使用權等概念展開研究。現在,曹樹基等學者轉換思路,認為歐洲體系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排他性的私人産權也是逐漸出現的,不能用這一靜态模型和中國動态過程進行比較。
時至今日,契約文書研究是否已經“題無剩義”?趙思淵老師認為應該回到起點,思考傳統中國社會地權結構為何是重要議題。對此,趙老師總結了三個方向:一是“階級關系”視角,傳統中國社會的地權結構是對農民的剝削,還是農民獲得更大的自主經營權。二是“資本主義萌芽”視角,這樣的結構是提高還是降低了生産效率和資本集聚。三是法律史視角,這種産權體系是有缺陷的還是發達的。
接下來,趙老師闡釋了契約文書是在何種曆史情境中生成的?一是戶籍。為了征收賦稅,編戶齊民被納入戶籍管理體系,而這意味着登記的财産得到王朝認可,戶籍體系客觀上又成為百姓财産的證明。二是土地登記。明清之際所發展出的多元的賦役冊籍為鄉村土地确權提供了證據鍊。魚鱗圖冊記載了四至、土地編号、業戶、面積等信息。土地清丈後發放佥業票,一份留州縣,一份給戶主,是證明土地權利的重要來源。三是社會關系網絡。司法實踐中,擔保戶籍、土地登記有效性的并非中央王朝,而是包攬賦役、圖甲的社會中間團體。清代鄉村土地市場嵌入于這樣的社會關系網絡之中。四是股份制的社會秩序。地權結構、商業活動、賦役負擔、公共事務,在這些基本的經濟活動與地方政治中,清代社會中的各個集團内部或之間都普遍地以合股形式協商與運轉。政治經濟權利以股份的形式實現再分配。
最後,趙老師提出要從多種制度、慣習之間的聯結,發現契約文書研究的新議題。具體的操作方案就是發現多種文書之間的聯系,在史料層面打通。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對明清時代的經濟形态做出新解釋、建立新的比較視角、重新理解清末民初中國社會現代轉型所面臨的問題。趙老師向在座的師生展示了他自己運用現代技術手段歸納契約文書信息的方法。
講座結束後,趙老師就産權問題、“典”權以及契約文書同質性如何處理等問題與大家進行了交流、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