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7日下午15:30—17:30,菠菜技术交流论坛百場校級學術講座第43場曁大夏中國史論壇前沿講座第10場,邀請到中央民族大學曆史文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彭勇老師進行題為“明代兵制衰敗論簡說”講座。菠菜技术交流论坛曆史學系副教授包詩卿主持此次活動,上海師範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副教授鄭甯、菠菜技术交流论坛曆史學系副教授黃阿明作為與談人,來自菠菜技术交流论坛、北京大學、複旦大學、廈門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天津師範大學等校内外數百師生通過騰訊會議在線參加此次講座。
明代兵制衰敗論是目前學界的主流觀點,主要内容包括明代的兵制崩壞、軍戶地位低下以及軍隊戰鬥力弱等問題。彭勇老師認為明代兵制的确存在諸多問題,但是不可一概抹殺明代兵制的成就,将其标簽化地定義為衰敗和崩潰。他指出對明代兵制的研究應該将其放置到整個明朝的曆史中進行審視:一是明代制度具有曆史連續性,是從前代繼承而來,制度的形成符合當時的客觀曆史條件;二是明代兵制在有明二百餘年中是不斷變化的,而不是一個固化的制度;三是學界對明代兵制史料存在一定的誤讀,對于某些制度的認識不夠全面和正确;四是相關研究切入點較為片面,沒有能夠從一個宏觀曆史發展的角度進行考察。彭勇老師認為,從整體的角度來看,明代的兵制不是一種衰敗和崩壞,而是在特定的曆史條件下形成和發展的一種合适的制度。他以衛所制和營兵制的變化為核心線索,初步檢讨這一認識之得失,從四個層面對明代軍事制度及其演變展開分析。
明初繼承元朝軍戶制度。學界以往觀點看法,明代軍戶制度、戶役當差制和匠籍制度延續元代的吏民強人身依附趨勢,是對“唐宋變革”身丁勞役瓦解大勢的逆轉。彭勇老師卻認為明初對元代配戶當差制度已經有所變革,于明代軍戶制度應當區分明初的制度規定和中後期的變化,軍戶的法律地位和實際社會地位存在相當的差異。如果固化地認為軍戶就是奴仆,那麼許多問題就無法理解。
明代的兵制有衛所制、營兵制、募兵制和家丁制,其中衛所制為明初立國之制。學界普遍認為衛所制在明中葉就已經衰敗崩壞,不能維持明軍的戰鬥力,故此出現營兵制等新的兵制。彭老師認為,營兵制出現并不就是等同于衛所制衰敗。它們是不同時代不同的組織方式,職能不同,分工不同。衛所制衰敗論,大都是基于軍事組織之下的衰敗,很少顧及到衛所作為政區單位的屬性。明代中後期,衛所成為一個類似府州縣系統的地理政區單位,成為一個管兵組織,這是營兵制不能替代的。他以湖廣行都司存廢作為個案,闡述了衛所制和營兵制二者的關系和區别。
明代中後期,募兵制和家丁制的出現,成為明軍的重要來源。募兵不等于營兵,募兵是營兵的主要來源,但也有部分募兵隸屬于衛所。衛所招募的募兵不是世襲軍戶,不入衛所正額,但由衛所代管;或用來補足衛所原額。家丁是一種特殊的募兵制度,明晚期遼東軍事貴族通過隐占家丁,使官軍家丁化,将大量募兵變為将帥的私兵和家丁。因此,募兵制和家丁制隻是一種兵役制度,把明代軍事制度的變遷說成是衛所制度的崩潰和募兵制取而代之,是沒有把握這兩項制度的實質。
清代繼承明代兵制,衛所制度在清代并沒有完全消亡,這可以視作明代兵制衰敗論的有力駁正證據。彭勇老師指出,衛所制度在清代的延續是一種制度的彈性設計。明代衛所的軍戶、軍官和軍産在清初得到延續,甚至部分地區還出現了新的衛所化傾向。明朝營伍制體系下的官軍組織管理也對綠營兵制産生了巨大影響。從衛所中抽調形成的漕運軍在清代依舊存在,這正是衛所兵制具有強大生命力的體現。
明代軍事領域中最有特點的就是火器的運用。彭老師認為明代的火器經曆了三次向外學習的過程:第一次是向交趾學習,得火器法;第二次是“嘉靖大倭難”時,仿制日本人火器;第三次是西學東漸,學習、購買和仿制西洋大炮。明軍火器技術突飛猛進,采用火器、車營、騎步軍多兵種聯合作戰的方式,軍隊戰鬥力顯著提高。因此,明代兵制的演變還要放在一個世界體系的背景下予以重新審視。
彭勇老師最後指出,明代的兵制是從傳統向近代演變的開始。明代兵制的确存在很多落後的問題,但需要對明代兵制要進行一個長時段考察。“衰敗論”不要标簽化,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客觀評價。
講座之後,包詩卿老師對彭勇老師講座内容進行了總結,認為彭老師圍繞着衛所制和營兵制的變遷,将明代兵制變化放在世界體系的結構中予以觀察和讨論,使我們對明清史相關問題可以獲得不少新認識。
在與談環節裡,鄭甯老師提到明人已經意識到兵制的諸多問題,并且提出了改革方案。時人并不認為其原始制度設計有問題,解決明代兵制問題的方案是“複祖宗之法”,但是直到明朝滅亡都沒有能夠找到一條出路。同時,如果跳出軍制概念去重新審視明代軍戶制度,則會發現明代中後期軍隊戰鬥力雖然較低,但是在漕運、力役和匠作方面卻發揮了重要作用,這是一個頗有意思的面相。
黃阿明老師簡要回顧了彭老師講座的四個特點,同時指出制度的設計要根據曆史時代,而不能超越自己的時代。明代的兵制在被設計出來的時候是和當時的經濟制度相協調的,廣泛吸收了前代制度的曆史資源,尤其是借鑒了唐代府兵制。土地制度是兵制的經濟基礎,唐代國家掌握土地資源,宋代不立田制,所以兩者兵制産生極大差異。迨至明代,國家重新掌握土地,因此采用更加類似府兵制的衛所制度。黃老師認為要區分承平之時和戰時軍隊的戰鬥力,不能對承平時期軍隊戰鬥力有太高要求,以及如何處理與安置和平時期多出的軍隊人員,也是值得審視的問題。
與談環節結束後,線上聽衆積極向彭老師提問,他對“明代衛所制度和土司征調之間的聯系”等問題進行了詳細回答。交流氛圍熱烈,講座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