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教育改革發展綱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觀評價、擇優錄取、甯缺毋濫的工作原則。
二、組織管理
我系成立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由曆史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副主任擔任組長,負責對全系複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複試過程中,做到組織健全、分工合理、責任明确。領導小組科學合理地設計複試工作程序和辦法,使複試工作過程有章可循,規範有序,同時加強對複試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确保複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益。
三、複試名單确定
(一)複試成績要求。我系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即複試分數線)确定考生的複試資格,複試使用A類考生分數線。“少數民族骨幹計劃”、“上海市教碩-規培專項計劃”考生的複試線另定。
(二)複試人數确定原則。我系按研究方向确定複試人數。上線數多于錄取數的研究方向,将實行差額複試,複試錄取比例為1.5:1(計算時不含推免生);考生上線人數少于錄取數的研究方向,将按照差額比例從其它研究方向上線考生中進行調劑。
(三)複試名單确定原則。根據教育部規定的分數線,按報考同一研究方向上線考生的初試成績總分的排序從高到低确定複試名單。
注:我系不接收破格複試申請。
四、複試内容與成績計算
複試過程中主要對考生進行以下幾方面的考核
(一)專業課考試。采取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20分。
(二)外語聽力口語測試。主要對考生外語聽力口語的準确性、連貫性、得體性等方面能力進行考察。該部分滿分為60分。
(三)綜合素質和應用能力的考核。采取口試形式,由各個教研室進行具體安排,成立面試小組(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不少于3人)。采用專家提問考生回答的方式進行,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複試小組對每位考生的作答進行現場記錄并錄音,每位成員簽名備查。同一研究方向的面試方法、内容、難度和成績評定标準應一緻。該部分滿分為150分。
(四)品德修養考核:在第(三)綜合素質和應用能力的考核中,注重從專業操守、職業倫理、個人素養、相關法律法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行重點考核,以及在後續的政審中再次進行審核。本項考核不作量化計入複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複試成績計算辦法:複試總成績=專業課考試成績+外語聽力與口語能力+綜合能力和應用能力成績(即複試滿分為120+60+150=330)。
五、複試結果與拟錄取名單确定
複試總成績大于等于198分(330×0.6)為複試合格,低于198分為複試不合格,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各研究方向複試結束後,按1.5:1的比例組織未被錄取并同意調劑的考生,到上線數少于招生人數的研究方向進行再次面試。最終面試成績以第二次面試成績為準。
錄取名單按研究方向來确定,根據報考研究方向内成績總分(初試成績+複試成績)排序後從高到低确定拟錄取名單。在考生離校前公告複試結果和拟錄取信息,并通知取得拟錄取資格考生後續要完成的工作。
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考生和“上海市教碩-規培專項計劃”考生單獨排序。
六、複試時間地點
複試時間:2015年3月25日-3月27日
複試地點:上海市東川路500号華東師大闵行校區人文樓曆史系
七、資格審查與誠信考查
在複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對考生的學曆(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系有權要求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内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
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不予錄取。考生取得拟錄取資格後,被查出在初試和複試中有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行為的,随時取消錄取錄取和入學資格,取得學籍者被查出則取消學籍。
八、招生體檢
今年我校招生體檢跟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即在新生報到後的三個月新生複查期間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再依據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或者進行其他學籍處理。
九、信息公開與社會監督
繼續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加強社會監督。按規定對複試辦法、招生計劃、複試名單、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進行公開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複試錄取工作投訴、申訴和監督聯系方式:學校紀委監察處,電話:021-54344605,電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